訴訟稱,只有 Apple Pay 可以使用 iPhone NFC,這違反了反壟斷法
根據一項新的集體訴訟,蘋果通過限制對 iPhone 關鍵硬件的訪問來濫用其主導地位。該訴訟是代表為 Apple Pay 發行支付卡的金融機構和信用合作社提起的。
每部現代 iPhone 都有一個 NFC 芯片。近場通信 (NFC) 是通過 Apple Wallet 進行的無卡和非接觸式支付爆炸式增長的關鍵因素。
Apple Pay 和 Apple Wallet 僅在 iPhone 上可用,它們通過 NFC 芯片與 POS 終端(銷售點)進行安全通信。該訴訟稱,蘋果拒絕向任何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對 NFC 芯片的訪問權限。他還表示,Apple Pay 政策使該公司從發卡機構那裡獲得了超過 10 億美元的費用。
簡單來說,任何想在 iPhone 上運行良好的金融服務都必須通過蘋果的渠道。該訴訟稱,通過拒絕訪問關鍵技術,Apple 阻礙了在 iOS 設備上為 Apple Pay 開發競爭性移動錢包應用程序。根據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的投訴,這違反了聯邦反壟斷法。
因此,通過確保 Apple Pay 的壟斷地位,Apple 向使用 Apple Pay 的發卡機構收取在 Android 設備上免費提供的服務的極具競爭力的費用……[Apple] 通過要求其移動設備的消費者也行使其在設備市場的議價能力購買其移動錢包是 Apple Pay,並阻止消費者使用能夠提供競爭支付和支付解決方案的競爭移動錢包。
通過拒絕競爭對手訪問 NFC 和相關通信系統,Apple 可以從支付卡發行商那裡非法獲利。如果 Apple 授予訪問權限,開發人員理論上可以開發出與之競爭的 iOS 移動錢包。這可能讓金融科技公司繞過蘋果錢包,更廣泛地說,甚至可能繞過臭名昭著的“蘋果稅”。
該訴訟補充說,谷歌不限制對 Android NFC 技術的訪問。這確保了錢包應用程序之間的激烈競爭。
有趣的是,Hagens Berman 律師事務所因涉嫌操縱電子書價格而成功從蘋果公司獲得 4.5 億美元的賠償,該律師事務所正在提起集體訴訟。
通過:美國商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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